单位名称 | 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 | ||
---|---|---|---|
职位名称 | 勤务辅助 | ||
招聘人数 | 3人 | 有效期至 | 2023-04-21 |
学历要求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性别要求 | 男 |
年龄要求 | 30周岁 | 薪金待遇 | 3000—3500 |
语言要求 | 中文 | 工作地点 | 长沙 |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 | ||
详细要求 | 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勤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条件、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涉嫌违法犯罪情况尚未查清的。 2.存在违纪违规情形或正在接受调查以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解聘、辞退等情况的。 3.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吸毒史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辅警、协警、巡防队员、协管员。 6.包括但不限于身体或精神方面有疾病不适宜从事公安相关工作的及其他情形。 三、职位简介 男性,最高年龄要求30周岁,学历大专。 专业要求中文文秘相关专业。身高168厘米以上,要求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者优先录用,适应值班备勤,在长沙有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