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员工想辞职回家过年,公司不批,会造成什么后果?
关于辞职,是有法律规定的。
一般情况的辞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特殊情况的辞职:依据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注意:
员工离职需要书面提前通知。注意:书面和提前。即是必须通过书面的通知,试用期提前三天,非试用期提前三十天。
员工如果提前了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劳动合同法第37条已经明确规定,这种解除权是没有附加条件的。员工要离职,履行一个通知期即可。
解除的书面通知必须要送达公司,注意保存一定的依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员工辞工,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用人单位不接受员工提交的书面辞工通知书,员工可通过邮政快递向用人单位邮寄《辞工书通知书》,在快递单上注明邮寄的内容是“辞工通知书”并保留邮寄回执,通知期到后即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未以书面的形式提前三日或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工申请,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追究经济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上述第三十八条的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行使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注意同样需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保留好送达的依据;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话,员工也可以走人,但需要法院或劳动仲裁机关确认。
02
辞职到期了,公司不发工资或少发工资,会有什么风险产生?
工资的发放,也是有法律规定的。
工资支付时间: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扣减员工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可以从员工工资扣减的费用包括: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法院判决裁定的抚养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处罚、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及经员工本人同意的其他费用等。
拖欠或克扣工资的法律责任:依据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员工资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部门举报;劳动部门视情节轻重向社会公布或处以罚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