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是调解本地区劳动争议的专属机构,每年调解成功的案件总数位于本市各区县的前列。去年,他们受理各种劳动争议案件857件,涉及职工人数958人,调解成功311件,履行金额472万元。为什么很多劳动纠纷都没调解成功呢?带着这个问题,记者昨天采访了该中心主任。
记者:从数据来看,去年咱们中心调解成功的案件总数不足一半,主要是什么原因?
主任:通过我们对案件的总体分析,了解到发生这些劳动纠纷的用人单位,大多是小型企业、私营企业等。职工与单位出现矛盾后,他们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当劳动者到调解中心申请维权后,由于这些单位比较小,没有单独的人事部门和法务人员负责,老板自己没时间参加调解,又不愿花钱请律师代理,最后就放弃调解直接进入仲裁程序。
点评: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快速增长,申请劳动仲裁后要等几个月才能进行裁决,相比而言,劳动争议调解是及时、简便、快捷,又方便双方当事人来解决劳动纠纷的一个渠道。
记者:造成劳动争议调解不成功还有其他原因吗?
主任:上面我们说的只是原因之一。从分析来看,用人单位故意、恶意拖延劳动者解决问题的时间,是致使纠纷无法调解的主要原因。
我们收到劳动者的调解申请书后,工会调解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依据法律及客观事实,发现用人单位的确存在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案件涉及的赔偿款项不多,有的甚至只有几百元,用人单位完全有支付能力,但老板就是故意拖着不给。有时经过两三次调解,当面跟工会调解员满口答应,等到了要签订调解协议、支付赔偿款时就变卦了,此后不再露面,还说:“单位有钱就是不给,拖着你职工,看谁耗得过谁”。
还有些企业老板,听说职工把单位告了就火冒三丈:“不调解,看他能把我怎么着。”不但拒绝调解、不参加仲裁,法院判决生效后也不执行,非等到职工申请强制执行时才支付赔偿。
点评:要大力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作用,应进一步深化联动机制,建立具有执行效力的联动机制,促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中恶意欠薪、故意拖延时间损害职工利益现象的减少,这样才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