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深圳10月31日消息(记者杨振)在“11·1”深圳人才日来临之际,深圳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委联合发布了《深圳市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若干措施》,该《措施》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据悉,这是深圳首次出台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
《措施》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的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达到1000家左右,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培育10家年产值30亿元至50亿元的人力资源服务龙头骨干企业,引进50家国(境)内外高端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50家以上有特色、有潜力、成长性好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全市“一园多区”的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孵化全国领先的人力资源服务在线交易平台,成为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技术创新中心、资讯中心、研究智库和高端会议展览聚集地。
另据了解,《措施》与其他城市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相比,具有非常明显的5个特点,包括资金投入更大,每年预计投入8000多万元;发挥高端引领,积极培育一批本土龙头骨干企业和有发展潜力的机构;突出对标国际,在大力引进国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品牌的同时鼓励本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创新发展,增强人力资源服务能力;强化平台建设,建设国家级“一园多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深圳市未来将积极引进国(境)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政府将对总部迁入本市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报市政府审定)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的落户奖励。
此外,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果在本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并且持续经营3年(含)以上,深圳市将根据其上一年度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及形成地方财力,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
对那些首次上榜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政府还将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机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著名商标的机构给予50万元奖励。
深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在海外市场或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将可分别获得200万元、1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