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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每一个自然年度结束后,个人需要确认下一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保证下一年(目前2020年)的正常享受。
今天蓝海小编就教大家一下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操作!
1、确 认
每位员工应在2019年12月末前对2020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如到期未确认,那么2020年1月起暂停扣除。而对于员工提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企业财务应及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需要注意的是,以往所用的EXCEL表格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的方式,现在已经不能使用了!
2、操 作
首先,操作者需要保证使用的个人所得税APP是最新版本。然后登录个人账户及密码后进行操作:
3、情 形 一
2019年已经填写专项附加扣除,2020年在2019年基础上继续申报。
(1)
(2)
(3)打开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根据需求完成修改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
举例说明
以修改赡养老人的分摊比例为例,操作如下:
点击赡养老人,会出现填报详情,点击“修改”-修改“分摊方式”进行修改,修改后回到“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点击“一键确认”。
(4)2020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完成。操作者可以通过点击“查询”--我的记录“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切换年度查看填报记录。
4、情 形 二
2020年在2019年的基础上新增了专项附加扣除,比如首次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该情况需要填写住房贷款利息信息。
按照先前情形1的操作步骤完成后,还需要增加以下几个步骤:
5、情 形 三
2020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对照2019年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方式进行操作完成。
2020年这些信息可以变更了
子女教育父母的扣除比例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方式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赡养老人分摊比例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019年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