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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要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

    2019-01-10 15:47:34

    元旦后,新个税法施行。

     

    如果你也是北上广深租客中的一员,那一定注意过一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租金支出,最高可扣除1500元/月。

     

    对于在外工作租房的年轻人来说,这是件好事,可谁料到,好事却引发了房东、租客和中介的博弈,也引发了推涨房租的大面积担忧。

     

    01

    租金抵扣个税

    却被房东威胁涨房租

     

    这几日,一篇题为《房东跟租客说的话》的文章在网上流传。

     

    文章以租房者的口吻称,房东告诉他,“如果你去申报住房租金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我宁愿退房租!”房东还算了一笔账,如果租客拿他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税务部门就会通知房东去交税。

     

    租房,变成了一场博弈,像是没有硝烟的战争,最终租客省了100元,房东却可能要多纳税500元。

     

    在北京租房的小张,也打算去申报税前扣除1500元,但房东知道这个消息后,却给小张泼了一盆冷水,“如果你申报租金扣除,税务局找我收税的话,我会把钱加到房租上,目前房租是不含税的价格。”

     

     

    很多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反映,自己向房东索要其身份信息,但遭到拒绝,房东以提交信息后可能被征税为由,规劝租客不要申报个税租金扣除,甚至有房东还表示如果进行扣除就要租客退房。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纳税人在填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中的住房租金信息时,必须填写出租方(即房东)的信息。房东是自然人的,系统要求填写房东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不少租房者反映,他们在向房东或中介索取相关信息用于填报时,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要求涨租。

     

    一边是个税可能抵扣几十块,另一边是房租可能上涨几百块,权衡之下,很多租客为了避免与房东闹僵而被扫地出门,被迫选择不再申报租金支出扣除,无法享受到国家发放的个税减税红包。

     

    不少租客网友也说出了自己的经历:

     

     

    02

    个人出租住房纳税高

    房东不愿缴税?

     

    很多房主被网络文章提到的高额计税数字吓住了,更不愿意去配合租客申报住房租金扣除。“你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优惠还不如我缴的税多”。实际上,房东实际需缴的税款并没有网传的那么多。

     

    据了解,北京市出租房屋所得要缴纳的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和城建税等,合计约为16%,但实际上,北京市出租房屋的综合税率优惠大概在5%,“这是为了降低租客租房的费用。”长平经济研究所执行所长王长勇说。

     

    记者查询多地政策发现,以广州为例:

     

    具体来看,个人出租住宅房屋月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税额,下同)未达2000元的,税费综合征收率为4%;

    月租金收入2000元以上(含2000元),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税费综合征收率为6%;

    月租金收入30000元以上, 100000元以下(含100000元)的,税费综合征收率为7.9%;

    月租金收入100000元以上的,税费综合征收率为8%。

     

    我们以广州为例算了一笔账:

     

    三个小伙伴共同租住了一套三居室,年租金4.8万元(月租金4000元)。如三位租客是扣除三险一金后年收入10万元的在广州工作者,减除6万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应纳税所得为4万,应纳税1480元。

     

    若该个人只享受住房租金这一项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一年有1.8万元可享受税前减免,这样实际应纳税所得为2.2万元,应缴个人所得税为660元,实际每人减免纳税820元,每年可减免2460元。

     

    而对于房东来说,每年4.8万元的房租收入则需缴税2880元。

     

    租客年减税2460元及房东年缴税2880元,理想的状态下可以这样:房东交的税可以加房租给房客,但房客由于享受了个税优惠,这部分钱给房东,这样两方都交了税,但是和以前相比没有增加额外支出。这样,房东也尽到了依法纳税的义务。以上的情况最为“皆大欢喜”。

     

    03

    自如等平台租房

    又该如何处理

     

    浙江杭州一位租房者,也在朋友圈贴出了中介管家发的通知,上面写着:“目前的房租不含税,如果填报公司相关信息用于扣除,相关税费由租客承担,相当于年租金的20%。”

     

     

    1月2日,北京自如生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自如”)相关工作人员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通知,要求租客在填报“出租人类型”时填报“个人”而非“组织”。该通知引发巨大争议和转载。

     

    4日晚间9点,自如方面对媒体回应称,允许以公司信息来抵扣个税申报。5日,自如已在其APP首页发布公告,允许租客以公司信息来抵扣个税申报。多位自如管家也在其朋友圈更新了上述公告内容。

     

    △自如管家的最新发布内容

     

    所以,租住由自如这类中介公司代管的房屋,“出租人类型”到底应该填报“个人”还是“组织”?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人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正常的操作流程就是看你和谁签订的合同,和个人签订合同就选择个人,和组织签订合同就选择组织,如果填报错误可以在app上修改,或者联系租客所在单位进行修改。”

     

    长平经济研究所执行所长王长勇表示,“如果自如是受房东委托,挣的是服务费,要填报的话就应该填房东的信息。”

     

    个税扣除规则的出台,最终目的是让大家的腰包鼓一点,现在却让租客、房东、中介三方引起了不小的摩擦。小汇作为一名租客,如今也陷入了该不该去申报抵税的两难境地。

     

    那么你呢,还打算申报房租抵税吗?

     

    本文部分来源:南方都市报(nddaily)、都市快报(dskbdskb)、中国新闻网(cns2012)、新京报(bjnews_x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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